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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正确开具注意事项

2020年08月29日14:24 

  企业日常业务离不开发票的填开,我们安徽捷越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致力于FAG/INA进口轴承在中国水泥行业设备,钢厂设备,电厂设备,铜业设备及冶炼行业等使用和技术支持的服务型公司,当然作为安徽捷越的财务人员,开票也是工作内容之一,而且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正确的使用和开具发票可以为公司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错误。但是,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在发票抵扣、发票认证、发票填开、发票保管等方面发生疏忽和遗漏,那么,怎样做到防患于未然呢?注意事项如下:


  1、开具发票的时间

  务必按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如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采用赊销及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2、发票的使用期限

  正常经营的一般纳税人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没有规定使用期限,但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必须及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一般纳税人发生转业、改组、合并、分立、联营等情况,也必须在变更税务登记的同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

  3、发票的抵扣期限

  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时间仅限于当月,且必须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对于上月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如果上月没有申报抵扣,通常情况下在本月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

  4、发票丢失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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