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西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办法》,依照该办法,绩效分级结果将作为重污染天气或特殊时期实施差异化管控的重要依据,鼓励环保绩效好的企业多生产,让环保绩效差的企业多限产,不搞一刀切。
水泥企业需格外关注以下内容:
1、在企业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环保治理管理水平、环境守法等绩效分级指标的基础上,将高耗能重点行业能效指标作为一项绩效分级指标,企业被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山西将优先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处于环境敏感位置等环境影响突出的重点企业实施绩效分级,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更为严格的差异化管控措施。
2、参与绩效评级企业应为合法合规企业,申报企业应在申报之日前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行为,评为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企业要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每年绩效分级工作分 9 月底前、12 月底前两阶段进行,绩效评级结果与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同步更新。企业可根据自评估情况,随时向所在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绩效评级申请。
3、A 级企业的能效应达到标杆水平,B 级企业的能效应达到基准水平。绩效分级结果作为重污染天气或特殊时期实施差异化管控的重要依据,鼓励环保绩效好的企业多生产,让环保绩效差的企业多限产,不搞一刀切,充分发挥绩效分级的示范引领作用。
4、绩效评级结果要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同行业和全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不符合绩效分级要求的企业及时进行降级处理, 坚决杜绝企业借绩效分级逃避应急减排责任。绩效评级结果实施动态调整,对绩效申报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企业,直接评为最低等级,企业在一年内不能再次申报。
6月20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西省深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从多方面入手,有效遏制各类扬尘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推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水泥企业应关注以下内容:
1、开展水泥、建材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 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
2、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采用密闭皮带、 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运输方式。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上料系统应密闭运行,生产设备、废气收集、除尘收集系统应同步运行,确保废气有效收集,车间不可有可见烟尘外逸。上料系统、生产设备、废气收集系统或者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者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
3、深入开展物料运输扬尘污染治理。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加强对重点区域(路段)、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执法检查, 严查未有效密闭运输车辆,依法重处违法装载行为。依法严查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行为。
4、露天矿山、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应采取苫盖、喷淋、道路硬化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设置车辆清洗设施。
5、4 月15日至年底,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工地扬尘视频监控、在线监测、无人机抓拍等手段,加大扬尘污染检查力度。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露天堆场整治;加强散装物料源头治理工作,重点查处货运车辆不苫盖篷布或苫盖不严、抛撒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