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工信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实施2022—2023年度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南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含水泥粉磨工序和粉磨站)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采暖期期间,实施错峰停产。
河南91条熟料生产线全部参与错峰生产,A级企业未能豁免
河南省2022-2023年水泥行业差异化错峰将省内91条熟料生产线分为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特种水泥生产线“两类”,同时将采暖季错峰和非采暖季错峰区别开来。
采暖期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生产时间按照企业环保绩效等级评定结果分别安排,停产时间从63天~121天不等。其中A级企业定于2022年11月20日至次年1月5日和2023年1月21日至同年3月15日两个时段分别停窑47天和54天,采暖期停窑101天;D级企业和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验收的企业,自2022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期共停121天。
采暖期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生产时间安排
承担供暖任务,电石渣生产线按环保绩效等级评定结果从2023年3月16日起补停其应错峰生产停窑天数;协同处置生产线按其处理量和企业环保绩效等级确定停窑时间比例。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实施“以热定产”,在保障供暖任务前提下,按照最低生产负荷运行;利用电石渣生产线自2022年11月15日至同年12月31日实施错峰生产(47天)。上述两类生产线均应按照省生态环境厅企业环保绩效等级评定结果,从2023年3月16日起补停其应错峰生产停窑天数,且补停时间和非采暖季错峰停产时间不得冲抵。
处理原生状态的生活垃圾和污泥高于400吨/日、低于600吨/日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执行该条生产线按照企业环保绩效等级应错峰生产停窑时间的2/3;处理原生状态的生活垃圾和污泥总量达到600吨/日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日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总量高于水泥熟料产能6%的生产线,执行该生产线按照企业环保绩效等级应错峰生产停窑时间的1/2。
采暖期全省铝酸盐、硫铝酸盐、白色硅酸盐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生产时间安排,自2022年11月15日至同年12月15日(31天),2023年1月15日至同年2月15日(32天)期间,按照上述两个时间段实施错峰停产。
河南省将在2023年3月16日至同年11月14日非采暖期期间,可由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组织全省水泥企业自行商定错峰生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