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包括自行建造)的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安徽捷越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代理舍弗勒FAG/INA品牌轴承的授权经销商,公司目前与水泥、电厂、钢厂、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有密切的合作且轴承备货上面有显著优势。在新的政策面前,安徽捷越财务部门时刻关注财务的处理,合理规划企业的所得税。下面看看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
1、看看错误的处理。甲公司今年1月份买了一辆车假若金额36万元。
借:管理费用-车辆费用 36万元
贷:银行存款 36万元
提醒:这样任性的会计处理是错误的!
2、再看看正确的处理。甲公司今年1月份买了一辆车假若金额36万元。
借:固定资产-汽车 36万元
贷:银行存款 36万元
假若按照3年折旧,不考虑净残值,月折旧额就是1万元,次月开始折旧。
2月份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