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水泥协会发布《关于黑龙江省有窑企业开展夏季错峰生产的通知》。
根据七部委《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中“推动常态化错峰生产"要求,结合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黑工信原联函[2021]25 号)文件精神,黑龙江省水泥协会根据目前黑龙江省市场需求情况,经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在2023年7月10日起执行夏季错峰生产,停窑15天。
近日,河北省唐山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7月下旬唐山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加严管控措施方案。
方案要求,在确保安全生产、汛期安全前提下,自7月2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执行加严管控措施,确保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取得良好成效。其中,工业企业管控包括水泥熟料行业。
处置污泥的企业按照核定的最低负荷生产,保障重点工程、“一港双城”项目、水曹铁路的水泥企业定向生产供应,其余企业停产。粉磨站在执行7月份管控措施基础上7月26日、27日、28日全部停产。
7月22日8时至29日20时,港口集疏运载重货车禁止进出港区,钢铁、焦化、水泥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厂区;市中心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全天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其他明显冒黑烟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