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省遭遇重污染天气,水泥等工业企业生产、运输及施工工地受到较大限制,其中河北多个地区发布红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据了解,25日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石家庄市对工业企业、施工工地、过境重型运输车辆等作进一步管控,要求全市涉气工业企业按照《石家庄市2023—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修订版)》红色预警Ⅰ级差异化减排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到位。A级企业、引领性企业、白名单企业,原则上不限产、不停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严防“一刀切”。
除应急抢险外,石家庄市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露天切割焊接等施工作业;此前则只需要夜间停工。矿山、砂石料厂、石板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启动重污染天气地区:
河北
沧州:12月25日18时由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启动I级应急响应。
石家庄:12月25日7时由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邢台:自12月23日12时由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邯郸:12月22日8时起将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升级为Ⅰ级(红色)应急响应。
唐山:经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将本次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时间由2023年12月24日12时调整为2023年12月26日12时,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